一是规范执行队伍,用传承培育战斗力。常态化执行“论道”,着眼经验交流、视野开拓,重点提升辨法析理能力,强化清廉公正意识,深化敬业奉献精神。规范化执行“练兵”,着力锻炼“方案拟定、文书制作、调解说理、处突应对”等执行基本功,强调新老组合,发挥“传帮带”效果。制度化执行“比武”,着重评先选优挖掘人才,形成“比、赶、超”态势,倾力打造公正、廉洁、高效的执行队伍。在2012年全市法院考核中,3名干警被评为“执行标兵”。
二是规范案件运转,用制度保障执行力。规范局、庭、组三级分工,细化日常工作制度,严肃办案纪律,各司其职、各负其责。规范案件流程节点管理,严格随机分案与案件回避制度,从源头杜绝关系案、人情案。规范合议庭评议制度,执限延期审批等关键环节必须经合议庭评议和庭长、分管领导审批,保证案件质量。定期评查和通报案件质效情况,动态预警执行标的到位率等核心指标,督促案卷录入同步、操作规范、数据真实。
三是规范阳光执行,用公开促进公正力。推行执行法官公开、执行进程公开、标的物款处理公开的“三公开”制度和告知执行程序、告知执行期限、告知监督方式的“三告知”制度。加强对执期、执限、执点的主动监管;公开监督电话,通知申请人全程参与执行过程;主动邀请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、检察官、新闻媒体到场监督,执行案件全程录音录像,执行日志逐案填写,典型案件定期通报,实现执行案件全程全面公开。
四是规范执行部署,用实绩铸就公信力。规范执行“110”指挥系统建设,完善24小时值班、接警、出警制度。定期召开执行联席会议,不断完善联动威慑机制。扎实开展涉民生案件、涉征收社会抚养费的计生案件、集中清理积案等专项执行活动。2012年以来,累计执结各类执行案件1466件,实际执行率97.79%,正常执限内执结率99.44%,较去年同期分别提升12.38%与13.64%,执行效果明显提升。